5年内全国规划新增160台PET-CT
11月2日,卫生部发布的《2011年~2015年全国正电子发射型断层扫描仪配置规划》透露,到2015年年底,全国总体规划配置正电子发射型断层扫描仪(PET-CT)270台,2011年~2015年全国规划新增配置160台(其中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配置30台)。卫生部提出,支持建立区域性医学影像中心,促进PET-CT共享,加快探索建立实现资源有效整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据介绍,PET-CT在肿瘤、心脏和神经系统等疾病的诊断和疗效评价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临床价值。该设备(包括配套的医用回旋加速器)由卫生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卫生部提出,公立医院PET-CT购置资金主要来源应当为财政拨款,严禁公立医院采取合作分成等形式引进。支持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批准的执业范围、医院等级、服务人口数量等合理配备,对符合配置标准和使用资质的不得限制配备。
《规划》提出,医疗机构配置PET-CT应当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与其功能定位和任务相适应,具备相应技术要求和安装条件,并达到相应标准。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综合性医院床位数应在500张以上,年门急诊量50万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三级甲等医院)的床位数在800张以上,年门急诊量100万以上,年出院病人数1万以上。
《规划》要求,PET-CT的配备重点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和配置空白地区,加强准入管理。PET-CT检查阳性率不低于70%,原则上,已装备PET-CT且年平均检查量低于1200例的区域,不得申请新增配置。PET-CT检查服务价格应按照扣除设备折旧后的成本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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